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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尼瑞克戒烟贴市场运作模式涉嫌传销

发布人:团少 来源:疾风烈烈 捉销师 时间:2020-05-28 16:56:12

现代人压力比较大,很多人平时都有抽烟的习惯,大家都知道,香烟中含有大量的尼古丁,尼古丁对人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因此市面上出现很多的戒烟产品,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戒烟贴。

戒烟贴是一种可渗透皮肤的膏药,戒烟贴中含适量的尼古丁,被专称为尼古丁代替疗法。

市场上的戒烟产品众多,效果质量更是参差不齐。实际功效和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

近日本网收到知情人士举报称河南尼瑞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瑞克)的新零售模式涉嫌传销。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

尼瑞克成立于2016年,法人高敏正,公司旗下拥有尼瑞克等数个商标。运营生产产品尼瑞克戒烟贴。

据悉,尼瑞克戒烟贴市场运作模式如下:

据称,尼瑞克戒烟贴是厂家直接全面开展全国市场的工作,包括生产、销售、发货、售后一条龙服务,88元拿一盒就成为普通代理。

尼瑞克奖金制度:

直推奖20元/盒。

团队业绩40盒,直推奖20元+级差奖8元;

团队业绩320盒,直推奖20元+级差奖12元;

团队业绩1800盒,直推奖20元+级差奖16元+同级奖2元;

团队业绩6000盒,直推奖20元+级差奖20元+同级奖2元;

 团队业绩18000盒,直推人数50人,直推奖20元+级差奖24元+同级奖2元;

 

股东奖金待遇(团队业绩7万盒,直推人数100人):

周分红:公司每周业绩(盒数)×2元,所有股东平均分配。

月分红:公司纯利润的30%。

业绩达40万盒以上的股东月份红纯利润的10%。

尼瑞克戒烟贴这一套销售加盟政策,无疑踩到了法律红线。

2005年颁布实施的“两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传销行为。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发展人员牟取暴利,团队计酬层层返利,诗如雅推广盈利政策与《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据悉,尼瑞克采用线上小程序的方式进行销售和招募代理。

首先需要在尼瑞克商城内购买指定商品才能成为购物中心分销商,购买价值88元的睡眠贴、染发膏、益生菌等。付款购买成功后即可获得推广码,随即层层裂变、返利。

关于尼瑞克戒烟贴,捉销师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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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尼瑞克戒烟贴市场运作模式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