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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丰啦”起盘调查:产品无备案,团队来自娃哈哈妙眠,四级分销与现行法规违背

发布人:倔强 来源:微商电商调研 时间:2021-10-26 15:15:15

近年来,受困于脱发的人群与日俱增。国家卫健委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脱发人数超2.5亿,30岁前脱发的比例高达84%,比上一代人的脱发年龄提前了20年,呈现明显的低龄化趋势,其中90后甚至00后已经成为植发主力军。

这个几乎不可逆的“现代病”,已经孵化出一门大生意。央视财经曾预测,未来中国假发市场行业规模约为250亿元至350亿元。近几年中国植发行业的用户保持60%至80%的增长幅度,植发产业2020年时市场规模已突破200亿元。

在这样的市场红利刺激下,一家名叫“发丰啦”的微商项目高调起盘。据说“发丰啦”掌握了“再生医学”技术,利用婴儿皮肤进行体外培养,提取其在生长过程中分泌的一种细胞营养液,培养出人成纤维细胞,能让衰老的毛囊变得年轻,从而促进一个毛发的再生,这一“新鲜”的概念,让很多人迷信。

微商电商调研深入了解得知,“发丰啦”微商项目的主体公司为广州发丰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这家公司的背后,北京海川容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若隐若现。据介绍,海川容和集团董事长黄小川在 2021 年年初去杭州拜访老朋友戴赛鹰,向其介绍“发丰啦”项目,戴赛鹰觉得可以嫁接“社交新零售”模式,于是将自己的“娃哈哈妙眠”部分团队转移到了“发丰啦”项目,戴赛鹰任“发丰啦”董事长。从目前的市场来看,运作“发丰啦”微商的人,多数是原来的娃哈哈妙眠的代理商。

在“发丰啦”微信小程序商城中,有“发丰啦海盐静澈洗发膏”、“发丰啦头皮精萃液”、“发丰啦头皮植萃液”等商品,售价在118元到698元不等。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应属国产特殊化妆品,但是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APP可知,该款商品目前还没有备案,这涉嫌虚假宣传。

另外,发丰啦的“社交新零售”模式,会员层级分为9.9元会员、299元云主播、488元云店主、6 万/9 万/12万元的区域代理,共计四个层级,成为会员之后“发展”新人加入可以得到高额奖励,这一模式与《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违背。

揭秘“发丰啦”,起底关联公司

在代理商的渠道中,流传着多份“发丰啦”招商资料,其中对“发丰啦”品牌和项目的由来这样介绍:“我们做的是一项再生医学的高科技项目,我们集团公司叫海川容和,我们入股了再生医学研究公司西安爱尔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川容和在过去的 5 年时间里一直用了爱尔菲的一款专利产品,在整形医院做生发,效果非常惊人,基于这款专利原料,我们就计划先开店,所以在河北开了两个育发店,这两家店铺开了一年多,生发和白转黑效果非常棒,店铺盈利效果也非常好,所以决定包装和策划成品牌进行全国招商加盟开设实体店,帮助更多因脱发、白发而困扰的人们。”

工商信息显示,北京海川容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31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小川,而在宣传资料中,海川容和公司是一家成立20多年的集团公司,随后微商电商调研通过企查查搜索,黄小川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中,有“海川容和”字样的成立日期均在2018年。

另外,宣传材料中还介绍,海川容和集团孵化了鲜女、优贝施等多个连锁门店品牌,销售总额过百亿,扶持2万人创业,帮助15万人成功就业。对此微商电商调查发现,“鲜女”品牌隶属北京海川容和公司旗下上海汇妆日用品有限公司,“鲜女”品牌在2015年曾以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的方式开展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鲜女”品牌因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而被罚款5200元。不仅如此,“鲜女”品牌还在2018年9月1日在“百度”网站上发布“鲜女美妆”的广告,表述为:5大加盟优势,整店输出,简单复制!1、颠覆性经营模式;国内首创独创C2F直复式单店管理模式,早日实现一店变多店;2,红利行业;实现一店变3店,新零售等。这些广告为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未作合理提示或者警示。2019年9月4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200元。

另外,“发丰啦”公司宣称海川容公司入股了从事再生医学领域的企业西安艾尔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是微商电商调研通过天眼查进行关系比对,未发现二者主要投资人之间有股份交叉。

炒作“再生医学”概念,产品供应商曾被罚

“大盘发丰啦,再生医学育发项目满足你对创业的所有希望。”代理商王先生说,“产品用婴儿皮肤进行体外培养,生长过程中分泌的一种细胞营养液,含有196种活性因子。相当于把婴儿的皮肤分泌的营养液倒入头皮,让毛囊细胞变年轻,从根源解决脱发白发,真的是太神奇了。”

在“发丰啦”招商资料中,把这种物质称作“人成纤维细胞调节培养液”,类似于“干细胞”技术,这些物质在国内的化妆品领域还没有放开应用。通过搜索“人成纤维细胞”,发现上文提到的西安艾菲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申请相关的专利,在专利申请的摘要中介绍,人成纤维细胞是构成皮肤真皮层的主要细胞,能够合成和分泌胶原纤维、弹性纤维、网状纤维、透明质酸等细胞外基质,对于保持皮肤强度和弹性、修复损伤、伤口愈合和美容美体等具有重要的作用,是维持皮肤年轻的决定性因素,也是维持皮肤结构稳定的重要组成成分。对皮肤组织中的成纤维细胞进行培养获得的人成纤维细胞调节培养液,由于其富含生物活性成分(如:各类细胞生长因子、胶原蛋白、氨基酸等),使其在生物技术领域中迅速发展。由于人成纤维细胞调节培养液中的活性成分能对面部创面修复起到很好的修护效果,且细胞培养液的生产方法脱离了化工生产工艺,安全性好,因此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值得注意的是,在介绍中还说明了人成纤维细胞调节培养液属于生物活性制品,其包含的各类细胞生长因子及胶原蛋白等活性成分易失活,且存储条件苛刻,通常需-80℃冷冻或冷藏保存,将其直接添加到敷料中,极易失活,达不到创面修复的效果,极大的限制了其在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的应用。也就是说,人成纤维细胞调节培养液及相关产品的制备目前更多停留在科学研究层面,量产应用是否具有效果,尚无明确说明。

“发丰啦”相关产品明确宣传巨头育发功能,应属国产特殊化妆品。随后,微商电商调研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化妆品查询界面,在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页面,搜素“发丰啦海盐静澈洗发膏”、“发丰啦头皮精萃液”、“发丰啦头皮植萃液”等商品,发现均无记录。此种情况涉嫌假冒特殊用途化妆品,属于虚假、夸大宣传,可以按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处理。

从代理商发过来的资料中,提到了“发丰啦”产品供应商广州市索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的最大股东,就是上文提到的海川容和公司董事长黄小川。据介绍广州索柔生物公司曾为鲜女、康缘美域等企业代工产品,但是这家企业也曾数次被罚。

2017年4月27日,广州市索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文,擅自生产销售韩后植物美白防晒乳SPF30+ PA++的行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规定,同时依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四)、(五)、(六)、(七)项,该公司能主动召回涉案产品,“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的、按照要求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索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作出没收违法生产产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465.3元,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16395.9元,罚没款合计21861.2元。同年5月18日,广州市索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罚20万元。

四级分销,团队计酬违背现行法规

“疫情阴云不散,你还在坚守坐等客流的线下店模式,还在做不落地、不卖货的微商直销吗?”代理商王先生在朋友圈里这样反问道,接下来王先生介绍了“发丰啦”的“新电商模式”,会员层级分为9.9元会员、299元云主播、488元云店主、6 万/9 万/12万元的区域代理,共计四个层级,通过9.9元线上直播,为门店导客流,通过线下店服务帮线上代理商卖货,通过区域代理扶持线下门店,开拓线上渠道。

也就是说,想做“发丰啦”,最好是要开一家名为“发丰啦脱发白发养生馆”的门店,再通过线上流量引客,一个区域代理,招商卖货佣金最高达60%,还可享受门店进货14%佣金,“只要门店不倒,终身可躺赚。”王先生很有信心地说,至于怎样赚钱,王先生将“发丰啦”奖金模式发了出来,具体如下:

一.9.9 会员权益:

1.获得价值 118 元的盐藻控油蓬松洗发膏。

2.推荐一个会员获得奖励 0.3 元。

3.推荐其它产品或锁定人购买产品获得佣金 5%。

二.299 云主播权益:

1.获得价值 754 元防脱卸洗护套餐一套,二次进货 8 折,分享所有发丰啦获得佣金 20%。

2.推荐一个 9.9 元会员获得奖励 0.6 元,享受层级差价 0.3 元。

3.299 元分享 299 元获得得 80 元佣金。

4.有权为归属线下门店导客,获得 10%佣金。

三.4888 云店主权益:

1.获得 20 套防脱卸洗护套装和 1 套价值 888 元样品包,二次进货 6 折,分享所有产品拥有40%佣金。

2.推荐一个 9.9 会员获得奖励 0.8 元享受层级差价 0.2-0.5 元。

3.分享 299 元主播赚差价 119 元,间接分享 299 主播赚差价 39 元。

4.推荐云店主获利 1000 元,直属云店主二次进货提成 10%。

5.有权为归属门店和医美植发导客,获得 20%佣金。

6.推荐线下门店加盟,获得 6000、12000、18000 元佣金。

7.获得自己推荐的门店院装进货 2%佣金(终身)。

四.6 万/9 万/12 万区域独家权益:

1.获得 6 万/9 万/12 万零售价客装产品,二次进货 4 折,分享所有客装产品拥有 40%佣金。

2.推荐一个 9.9 会员获得奖励 0.8 元享受层级差价 0.2-0.5 元。

3.分享 299 主播赚差价 174,间接分享 299 主播赚差价 94 元。

4.推荐 4888 云店主得 2188 元/个,终身享受直推下级云店主二级进货 33%的提成,非直属云店主 23%的提成。

5.间接 4888 云店主获得 1188 佣金,终身获得间接 4888 元云店主二次进货 23%。

6.区域底下的 4888 云店主卖 299 云主播。赚差价 55 元。

7.推荐区域公司奖励管理费 40%(6 万得 2.4 万,9 万得 3.6 万),后续每支产品 1 元 (洗护套 3 元)。

8.拓一家体验店 9000、标准店 18000,旗舰店 27000,后续门店院装进货终身奖励 10%。

9.区域内开的所有门店院装二次进货,总部奖励进货额的 4%,终身享受。

10.区域内所有客装发货,总部奖励每支 1 元(洗护套 3 元),终身享受。

11.往医美渠道直接导客获得 35%-55%佣金,通过代理导客获得 5%-35%收益。

12.前 2-4 个标准店再送超额返佣每个 3.2 万。

从“发丰啦”的加盟代理制度上看,层级4级,且需要花费代理加盟费获得代理资格,有收取“门槛费”的感觉,这些明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

根据“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由此来看,“发丰啦”明显涉嫌违法违规。对于其产品尚未在药监局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系统备案,却在市场上大肆宣扬具有“育发”效果的行为,微商电商调研已经向监管部门举报,关于“发丰啦”的后续进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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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丰啦”起盘调查:产品无备案,团队来自娃哈哈妙眠,四级分销与现行法规违背